僧肇作《注维摩经序》、《答刘遗民书》,并遗以所注之《
公元410年 八月
僧肇作《注维摩经序》、《答刘遗民书》,并遗以所注之《维摩经》。
作《不真空论》《物不迁论》。《答刘遗民书》见《全晋文》卷一百六十四,其云:“得去年十二月疏并问……八月十五日僧肇疏答……什法师以午年出《维摩经》。贫道时预德次,参承之暇,辄复条记成言,以为注解。辞虽不文,然义承有本。今因信持一本往南,君间详试可取看。”《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上册第233页系《答刘遗民书》于本年。《高僧传》卷六《释僧肇传》:“肇后又著《不真空论》《物不迁论》等,并注《维摩》及制诸经论序,并传于世。”《注维摩经序》见《全晋文》卷一百六十五,当作于本年。《不真空论》《物不迁论》见《全晋文》卷一百六十四,《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上册第409页系于410年,姑系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