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朝选(1516—1582)中进士,授南京户曹,为唐顺之所知。

公元1538年 三月
洪朝选(1516—1582)中进士,授南京户曹,为唐顺之所知。

林士章《通议大夫刑部左侍郎静庵先生洪公朝选诔铭》:“公讳朝选,字汝尹,别号芳洲,更号静庵。先世为光州固始人,宋建炎间,祖十九郎尹南安县,因卜居同安。……嘉靖丁酉举于乡,辛丑成进士,授南京户曹,出榷钞关。关政惟通商惠民是急,前后与者或多自玷,公毫无所染。荆川唐公(唐顺之),吴之贤者也,与公交厚,实自此知公。始关事竣,督放仓粮,其所规画,继公后者皆以为法。一日自思少习举子业,非古人学优始仕之意,遽上疏引疾,因客毘陵僧舍,与荆川考德问业一年而归。复与遵岩王公讲学论文,自是闻见益博,凡国家典章经史精义,莫不充然有得。”洪朝选后累迁至四川提学副使。历南太仆少卿,迁刑部侍郎。有《静安稿》十五卷。王慎中(1509—1559)号遵岩。唐顺之(1507一1560)号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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