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元吉至镇江省亲,与陆游相与道故旧甚乐。

公元1164年 闰十一月
韩元吉至镇江省亲,与陆游相与道故旧甚乐。

《渭南文集》卷一四《京口唱和序》:“隆兴二年闰十一月壬申,许昌韩无咎以新番阳守来省太夫人于润。方是时,予为通判郡事,与无咎别盖逾年矣。相与道旧故,问朋游,览观江山,举酒相属甚乐。”二十九日,陆游韩元吉等踏雪登焦山观《瘗鹤铭》刻石,放饮尽醉,薄暮方归。焦山题名:“陆务观、何德器、张玉仲、韩无咎,隆兴甲申闰月二十九日,踏雪观《瘗鹤铭》,置酒上方。烽火未熄,望风樯战舰,在烟霭间,慨然尽醉。薄晚,泛舟自甘露寺以归。明年二月壬午,圆禅师刻之石。务观书。”按,此题名不载《渭南文集》翁方纲《复初斋文集》卷二十六《跋陆放翁焦山题名》:“焦山陆放翁题名,正书十行,五十八字;后又行楷题二行,十四字。隆兴二年甲申,放翁年四十,以左通直郎通判镇江府事。时莆阳守韩元吉无咎省母于京口,与先生道故旧,有《京口唱和集》,先生为之序者也。隆兴二年闰十一月二十九日庚辰,其明年二月壬午,则二月三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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