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措置两浙经界。

公元1145年 正月
宋措置两浙经界。

续资治通鉴卷一二七:“戊辰,命权户部侍郎王铁,措置两浙经界。李椿年既以忧去,秦桧请用铁。帝因言:‘经界之法,细民多以为便。’桧曰:‘不如此,则差役不行,赋税不均,积弊之久,今已尽革,去年陛下放免积欠,天下便觉少苏。’铁言:‘本部员外郎李朝正,尝知溧水县,均税不扰,请与共事。’又言:‘今当革诡名狭户,侵耕冒佃,使差有常籍,田有定税,则差役无争诉之烦,催科免代纳之弊,然须不扰而速办,则实利及民,欲更不画图。又造砧基簿,止令逐保排定,十户为一甲,令递相纠合。从实供账二本,积年所隐,一切不问。如有不实,致人陈告,即将所隐田,给以充赏。’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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