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岳飞平定江淮乱军。

公元1131年 五月
张俊、岳飞平定江淮乱军。

《纲鉴易知录》卷七九:“张俊追败李成于黄梅,成奔刘豫,岳飞招张用。俊引兵渡江,追成至蕲州黄梅县,大败之,其众数万皆溃,成北走,降刘豫。用复寇江西。岳飞与用具相人(岳飞与张用具相州汤阴人,即今河南阴县),以书谕之曰: ‘吾与汝同里,欲战则出,不战则降。’用得书,遂率众降,江、淮悉平。张俊奏飞功第一,诏进飞右军都统制,屯洪州,弹压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