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制定差役法。

公元1130年 十二月
宋制定差役法。

《纲鉴易知录》卷七八:“定差役法。帝在河朔亲见闾阎之苦,尝叹知县不得其人,一充役法,即至破家。及即位,深加讲义,乃定差役法。以二十五家为一保,十大保为一都,内选才力高富者二人充都保,主一都盗贼烟火之事,其次有保长。若品官,则一品限田五十顷,至九品五顷。免差子孙,荫尽则同编户。太学生及得经解省试者,许募人充役。军丁女户及孤弱悉免。”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