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诏给地养马。

公元1112年 十二月
徽宗诏给地养马。

续资治通鉴卷九一:“癸丑,始诏诸路给地牧马。又以诸路马食,储积亦艰,沿边土旷,乘春发生,青草茂盛,诸城寨宜分番出牧,就野饱青,晚持草归,以充夜秣,则官刍可省。诏陕西诸路相度措置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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