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钱惟演自河阳赴亳州,因朝京师,图入相。

公元1023年 八月
先是,钱惟演河阳亳州,因朝京师,图入相。

咏奏:“惟演俭险,尝与丁谓为婚姻,缘此大用。后揣知谓奸状已萌,惧牵连得祸,因出力攻谓。今若遂以为相,必大失天下望。”太后遣内侍持奏示之,惟演犹顾望不行,咏语左正言刘随曰:“若相惟演,当取白麻廷毁之。”惟演闻,乃亟去。(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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