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率、周兴嗣应诏赋舞马。

公元505年 本年
张率周兴嗣应诏赋舞马。

《梁书•张率传》说:“四年三月,禊饮华光殿。其日,河南献舞马,诏率赋之,曰……时与到洽周兴嗣同奉诏为赋,高祖以率及兴嗣为工。”复按《梁书•文学传》《周兴嗣传》说:“拜安成王侍郎,直华林省。其年,河南献舞马,诏兴嗣与待诏到沆、张率为赋,高祖以兴嗣为工。擢员外散骑侍郎,进直文德、寿光省。是时,高祖以三桥旧宅为光宅寺,敕兴嗣与陆倕各制寺碑。及成俱奏,高祖用兴嗣所制者。自是《铜表铭》《栅塘碣》《北伐檄》《次韵王羲之书千字》,并使兴嗣为文;每奏,高祖辄称善,加赐金帛。”而刘孝绰《三日侍华光殿曲水宴诗》,估计亦作于此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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