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凉李暠作《复奉表》。

公元407年 十二月
西凉李暠作《复奉表》

郡僚勒铭于酒泉刘昞《酒泉铭》十六国春秋卷九十一《西凉录一•李暠录》:“建初三年,冬十二月,暠以前表未报,复遣沙门法泉间行奉表于晋,曰……暠既而迁酒泉,乃敦劝稼穑。郡僚以年谷频登,百姓乐业,请勒铭于酒泉。乃许之。于是使儒林祭酒刘昞为文,刻石颂德。”按,西凉建初三年即东晋义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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