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崇赠王恺鸩鸟,为司隶校尉傅祗所纠。

公元291年 本年
石崇赠王恺鸩鸟,为司隶校尉傅祗所纠。

晋书卷三十三《石崇传》:“崇在南中,得鸩鸟雏,以与后军将军王恺。时制,鸩鸟不得过江,为司隶校尉傅祗所纠,诏原之,烧鸩于都街。” 晋书卷九十三《外戚传》:“石崇与恺将为鸩毒之事,司隶校尉傅祗劾之,有司皆论正重罪,诏特原之。由是众人佥畏恺,故敢肆其意,所欲之事无所顾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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