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瑗四十一岁,始为郡吏,作《与葛元甫书》《遗葛龚珮铭

公元118年 是年
崔瑗四十一岁,始为郡吏,作《与葛元甫书》《遗葛龚珮铭》

按,《后汉书•崔瑗列传》卷五十二称其“年四十余,始为郡吏”,辟其之度辽将军邓遵建光元年(121)自杀(《后汉书•孝安帝纪》卷五),至邓遵死前崔瑗尚有系东郡发干狱及受邓遵所辟事,为吏事系于此年为宜。崔书称“仆在河北”,疑作于应邓遵辟前,崔铭亦或同时之作,姑并系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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