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望之约四十六岁,作《议张敞愿令有辜入谷赎罪书》《复

公元-63年 是年
萧望之约四十六岁,作《议张敞愿令有辜入谷赎罪书》《复议张敞对难问》

《汉书•萧望之传》卷七十八:“是岁,西羌反,汉遣将军征之。京兆尹张敞上书言:‘……愿令诸有罪,非盗受财杀人及犯法不得赦者,皆得以差入谷此八郡赎罪。……’事下有司,望之与少府李强议,以为……于是天子复下其议两府,丞相御史以难问张敞。敞曰:‘少府冯翊所言……’望之、强复对曰……”按,此一段叙述错综杂糅,与史实颇相抵牾,“是岁,西羌反”,以《汉书•赵充国传》卷六十九合之,乃指“元康三年,先零遂与诸羌种豪二百余人解仇交质盟诅”事,“汉遣将军征之”,乃指《汉书•宣帝纪》卷八“神爵元年……西羌反。……遣将军充国、强弩将军延寿击西羌”事,中间张敞萧望之等论难以张敞称萧为“少府冯翊”观之,仍为“元康三年”事。故此段论难后,丞相御史大夫不用张敞之策,接叙“望之为左冯翊三年,京师称之,迁大鸿胪”。萧文当系此年。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