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谋迁都之事,韩献子言迁新田之理于晋景公,从之。

公元-585年 月份不详
晋谋迁都之事,韩献子言迁新田之理于晋景公,从之。

《左传·成公六年》:晋人谋去故绛,诸大夫皆曰:“必居郇、瑕氏之地,沃饶而近盬,国利君乐,不可失也。”韩献子将中军,且为大夫。公问献子曰 :“何如?”对曰 :“不可。郇、瑕氏土薄水浅,其恶易觏,易觏则民愁,民愁则垫隘,于是乎有沉溺重月追之疾。不如新田,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有汾、浍以流其恶,且民从教,十世之利也。夫山、泽、林、盬,国之宝也。国饶则民骄佚。近宝,公室乃贫,不可谓乐。”公从之。夏四月丁丑,晋迁于新田。新田,即今山西省侯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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