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人作《侯人》之诗,刺曹共公滥用小人。

公元-632年 月份不详
曹人作《侯人》之诗,刺曹共公滥用小人。

《曹风·侯人》《序》云:“刺近小人也。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焉。”三家诗及郑、孔诸家无异说。故朱熹方玉润亦以为刺曹共公。曹共公之昏悖,见于《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之观重耳骈胁及不用僖负羁之言。今观其诗,与《序》说大体相合。首章直赋其事,言曹之贤者在下位而小人则赤芾乘轩。二章以鹈鹕起兴,喻小人据高位而服不称其德。三章以南山之朝云喻小人之众多,而贤人沉于下僚,国以昏乱。考晋文公过曹在鲁僖公十九年。人曹数曹共公之罪在鲁僖公二十八年。据此可推知此诗当作于公元前641年至公元前632年之间。姑依其下限系于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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