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头地

清代在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旗设置的一种官庄。始设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时清廷对准噶尔部用兵,为供应军队粮饷,特在归化城土默特旗以“跑马圈地”方式占有大片土地,招徕汉民耕种,共设有官庄13个,故又称“十三圈地”。每一官庄有地18顷(后又扩大到60顷),设庄头1人管理,由归化城土默特都统向每庄岁征租粮200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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