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牌

①清代西藏地方喇嘛进京朝贡时系于所携贡物(箱装或包裹)及行李上木制烙印的编号印单。喇嘛由西藏起程时,向驻藏大臣报明所持物件之数量,由驻藏大臣发给编号印单,注明数量,沿途逐号点验。如有浮冒,沿途不予支应车马。贡使返藏时,所带赏物及行李等物件,由理藩部给印单,注明箱、包数量、编号,以供沿途州、县查验。 ②见“信牌”(16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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