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对卢

高句骊国官号。亦称“吐捽”。《后汉书》、《三国志》已有※“对卢”之官称,“大对卢”之称始见于《北史》以后诸《高句骊传》,列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大官”(《周书》加“褥萨”,称有十三级)的第一等级。位于诸大官之首,比唐官为一品,总知国事。其制:三年一换,称职者不拘年限;交替之日,有不服者则勒兵相攻,胜者为之;时王闭宫自守,不能制御。《北史·高句骊传》载:“其大对卢,则以强弱相凌,夺而自为之,不由王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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