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文

我国白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白族过去曾使用过一种类似汉字的方块白文,流传于知识界,未能普及。解放后,根据党的民族语文政策,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三工作队和云南语委的同志一道,于1956年开始对白语进行了普遍调查,划分了中部(剑川)、南部(大理)、北部(碧江) 3个方言。并以中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白族聚居的语音代表性较大的剑川县金华镇的语音为标准音,于1958年设计了白族文字方案(草案)。但因受到“左”的思潮干扰,未能试验推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白族文字问题重又提上议事日程。1982年大理白族自治州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共同组成白文研究小组,对1958年的白文方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白文方案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27个辅音字母,8个元音字母和7个声调字母。白文方案与汉语拼音方案采用相同的读音用同一字母表示。方案中为了照顾方言中的语音增加了ni、ss等字母,为了拼写汉语借词,增加了卷舌字母zh、 ch、 sh、 r。白文在音节末尾用n表示元音的鼻化,v既可作辅音字母,又可作元音字母用。白文方案于1982年首先在标准音点地区剑川县试行。先后培训了10多期师资共400多人,为推行白文准备了师资力量。与此同时在小学开展了白汉双语文教学试点,在社会上开展成年人扫盲,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配合推行白文,编译了课本、扫盲教材,出版了科普读物。白文虽然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试行,但大有后来居上之势。白文在白族地区文化建设中,已经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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