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定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卜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1)三月,该长官司向总兵官都督陈怀报称:蜡匝族人不遵管束,常聚众披甲持刃,横截道路,杀伤运夫,抢掠粮布,攻击关堡,拒朝廷招谕,请派兵讨之。宣宗令再派人前往招谕。后,屡派人入朝进贡。长官依例袭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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