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赤斤

①又作斡惕赤斤、斡辰、斡真、窝真。蒙古语音译,意为“灶君”,指幼子。古代蒙古人习俗,正妻所生幼子婚后仍留于双亲身边,并继承父亲的主要遗产。由于幼子是家中炉灶之守护者,亦即帐幕的主人,故被称为斡赤斤(灶君)或额毡(蒙古语音译,意为“家主”、“主人”)。婚后与父母同住,父死则与母同住。如成吉思汗幼弟帖木格·斡赤斤于史书中常简称为“斡赤斤”。成吉思汗部将孛斡儿出、赤老温、沉白等俱是成年后仍与父亲同住。成吉思汗分封领地时,将其母与幼弟领地联在一处。拖雷作为成吉思汗幼子,继承了其父自领的绝大多数军队及怯禄连河(今克鲁伦河)至按台山(今阿尔泰山)的“根本之地”。 ②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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