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又作“凶江新”,西藏农奴制条件下,庄园主自营地名。此种土地由被分子份地的农奴提供无偿劳役耕作,收获物全部归庄园主。且一般都比农奴的份地肥沃,水利等条件优越。把庄园内的耕地分为上述两部分进行经营的方式,是区别封庄园制经济与地主制经济的主要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