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纪传体断代史书。清明史馆纂修,题张廷玉(1672—1755)撰。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2卷。是书凡四修,初修于顺治二年(1645)设立明史馆时。康熙十八年(1679),复诏试博学鸿儒二等50人分撰,监修为徐文元,并吸收布衣学者万斯同参加编写删润。历20年,草就《明史稿》460卷。后被王鸿绪删为310卷,于五十三年(1714)进上。雍正元年(1723),复以张廷玉为总裁,增删王稿,至十三年(1735)终成定稿,乾隆四年(1739)刊行,前后凡90余年。记事始洪武元年终崇祯十七年(1368—1644),凡277年历史。多取材于《明实录》、档案以及文集、奏议、图经、志书、私史、邸报等,内容丰富,编次严谨,是研究明史的重要典籍。纪传志中包含大量民族史资料,反映明廷对境内民族之统治政策、各族人民反抗斗争、周边诸族邻国与明朝聘交往、军事冲突等。其中《土司传》叙述湖广土司、四川土司、云南土司、贵州土司、广西土司等所辖中南、东南、西南诸族之自然环境、政治制度、经济状况、生活习俗、反抗斗争等。《外国传》、《西域传》则对北方蒙古地区鞑靼、瓦剌及兀良哈三卫;西域哈密卫、安定卫、阿端卫、曲先卫、赤斤蒙古卫、沙州卫、罕东卫、土鲁番、别失八里(亦力把里)、于阗及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等所辖各族政治、经济、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及与明廷关系都有较为系统记载。此外,对朝鲜、安南、日本、吕宋、占城、真腊、暹罗、爪哇、浡泥、满都剌、苏门答刺、古里、拂菻、意大里亚、撒马儿罕、天方等周邻诸族及国乃至大西洋彼岸国家之状况及与明往来皆有所介绍。惟于建州女真和南明史迹均有意删除。为研究明代民族史及中外交通史的珍贵典籍。有武英殿本、百纳本,1974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此外,清王松蔚辑《明史考证捃逸》、近人黄云眉《明史考证》可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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