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安长官司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所辖当科、葛雍等12寨苗民归附。万历二十八年(1600),废。清为重安江城,雍正十三年(1735),※包利、红银率领苗民起义,曾攻占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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