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姓

旧时云南丽江纳西族平民姓氏。具有平民等级称谓的性质。洪武十五年(1382),丽江土知府木得(阿甲阿得)率众附明,钦赐木姓。从此统治集团中的世袭贵族便以木为姓。把被统治人民称为“和姓”,故有“四郡齐民一姓和”的诗句。并以此区分官与民。《徐霞客游记》:“止分官民二姓,官姓木,民姓和,无他姓者”。同时,流寓入籍者也须改姓和而为“齐民”。土司木姓中五代以后分化没落的,也必须改为和姓,降为平民。因此和姓成为官与民的等级划分标志。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