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女真、蒙古对北方杂居诸族人的泛称。又作“”。一说“”为契丹字,“”为汉字,用时相混;一说汉字“”是契丹字“”的译字;一说两字皆是汉字,“”为正宗,“”为俗写体,或为别字。“”字最早见于《楚辞》。其音诸说纷纭,据《广韵》音“居黝反”,另说有纠(“”字的俗写体)、军(“军”字对音,失去鼻音)、又、主、主因、哈喇、出、查、札、敌等。《辽史·国语解》称:“糺,军名。”“遥辇糺,遥辇帐下军也。”《百官志》录有“十二行糺军”、“各宫分糺军”、“遥辇糺军”、“各部族糺军”、“群牧二糺军”等;《部族志》有“边防糺户”之载;《金史·兵志》记:“东北路部族乣军曰迭刺部、曰唐古部,二部五乣。……西北、西南二路之乣军十(实为九),曰苏谟典乣、曰耶刺都乣、曰骨典乣、唐古乣、霞马乣、本典乣、萌骨乣、咩乣、胡都乣,凡九。”元代亦置,《黑鞑事略》:“其军……五十骑为一纠。”是称之义,诸家所说不一。一说,为对北方杂居各族人的泛称,各代具体内容又有不同,辽时专指北边被征服各族人(不包括汉人、渤海人);金代指汉人、渤海人、契丹人之外的北边各族人,包括蒙古草原各族人等;蒙古时指包括契丹、女真、汉人等在内的北方被征服各族人。由这些人组成的军队称糺军;一说,“”军是辽金以边地诸部组织的军队,除征战外,以游防镇戍为主:一说糺即“军”意,“五院糺”即“五院军”,因契丹保持部落生活习惯,各部族即是生产组织,又是军事组织,兵民合一,故“”有时也指“部”,至金元时代,涵义有变化,糺军专指原辽朝统治下各部落人组成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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