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马

清代拉祜族头人在西盟地区划分的行政单位。同治十二年(1873),拉祜族政治和宗教首领一三佛祖以武力和宗教等手段控制西盟地区后,将该地区划为力索、马散、岳宋、西盟4个“角马”,委任拉祜族和汉族分别管理。辖区内主要是佤族村寨,其次是拉祜族村寨,西盟角马还有部分汉族村寨。对原村寨头人加封长爷、新爷、新官、客长、管事、伙头等职。每年每户除了以宗教名义给三佛祖等大米一碗外,没有其他固定的摊派和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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