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祇粟

北魏之寺院地租。文成帝和平初,沙门统昙曜奏平齐民及诸民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则为僧祇粟。原用以赈给饥民。后因主司冒利,规取赢息,侵蠹贫下,莫知纪极,逐渐变为寺院剥削贫民之高利贷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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