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科

科举考试科目之一。清末为选拔“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而特设。光绪二十四年(1898)贵州学政严修请设,旋罢。二十七年由慈禧太后下诏举行,命各部、院长官及各省督、抚、学政保荐。二十九年由政务处议定考试之制,试策、论各一。考试后取一等九人,二等十八人。原有官职者略予升叙,举人、贡生以知县、州佐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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