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印案

明初惩治使用空白印信官吏的案件。明制,各布政司及府州县吏每年至户部核对钱粮、军需诸事,数目相等方准了案,否则驳回,重新填造书册。赴京之吏多携带加盖印信的空白文册,遇户部驳回则就地填造,以免往返之劳。洪武九年(1376),案发,朱元璋鉴于元末贪污之风,怀疑持用空印者有奸,下令凡主印者论死,佐贰官以下杖百戍边。宁海人郑士利上书讼其冤,亦遭杖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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