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班

①官员等级制度。始于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以取代原有的九品官制。自丞相、太宰等至车府令,分十八个等级,称十八班。 以班多者为,同班者则以班序先后分高下,只授予乡品二品的士族。陈初沿置,后又恢复为九品官制。②官职等级。南朝梁十八班制中最高的一个等级,居其位者有丞相、太宰、太傅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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