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

官员更改姓名,称更名。清制,对官员更名有严格规定。凡官员姓名与王公大臣、陵名相同者,或一省两官同名者,或其称不协于义者(如周元良、张圣谟等),音不依附汉义者(如甘珠露、嘉木灿),以及不似汉姓名者(如何督、广明福),皆须更改。凡更名者,经核察皆准更改,吏部文选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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