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取

明清吏部铨选制度。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依规定年限,经保举可调京职,并经考选可补授科、道或部属官职之例。明创行,清踵行,康熙时有授御史者。曾定三年一举行,每直省或五员、三员、一员不等,以主事用。乾隆十六年(1751)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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