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

1842—1922

广东新会人,生于新加坡。字文爵,号秩庸。香港圣保罗书院毕业。清同治十三年(1874)留学英国。毕业后在香港任律师、法官等职。光绪八年(1882)入李鸿章幕府,襄办洋务。二十二年出任驻美、西、秘等国公使。二十八年回国任商约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等职,并与沈家本同为修订法律大臣,制订新刑律。三十三年复任驻美、秘、墨、古等国公使。宣统三年(1911)上海光复后,与陈其美、张謇等发起组织“共和统一会”,寻被推为南方民军全权代表参加南北议和。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任司法总长。1916年任段祺瑞内阁外交总长。次年代总理。旋南下,任广州护法军政府外交部长等职。1922年任广东省长。

伍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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