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府

金贞元元年(1153)改析津府为永安府,自会宁府迁都于此,建为中都。二年改名大兴府。治大兴、宛平两县(今北京市区西南隅)。辖境相当今北京市内长城以南、房山区大石河以东,天津市蓟运河以西、海河一线以北及河北永清、廊坊二县、市地。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改为大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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