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号事件

清咸丰六年九月十日(1856.10.8),广东水师在广州黄埔搜查涉及海盗案的中国商船亚罗号,拘获水手十二名。英驻广州代理领事巴夏礼闻讯赴船干涉,称该船在香港领有英籍执照(实已过期),要求截留被扣人员。旋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称中国水师违反中英《虎门条约》,诬水师在亚罗号船上侮辱英国国旗,要求送回被捕人员并公开道歉。叶复照指出亚罗号系中国船,被捕人员中确有海盗,但仍答应送回其他水手。二十三日,巴夏礼发出最后通牒,坚持全数放回、公开道歉等无理要求,限二十四小时答复。叶被迫送回全部人犯,巴拒收。二十五日,英驻香港海军借此悍然发动进攻,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英首相巴麦尊为借此事件达到“修约”的目的,竟不顾议员反对,强行解散下院,扩大侵华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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