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子

即地税。又称苗子。《唐会要·内外官职田》开元二十九年(741)三月敕“京畿地狭,民户殷繁,计丁给田,尚犹不足,兼充百官苗子,固难周济。”这里“苗子”即职田地租。《新唐书·食货志五》:贞观十一年(637),“以职田侵渔百姓,诏给逃还贫户,视职田多少,每亩给粟二升,谓之‘地子’。”这里“地子”为朝廷拨给官员粮食,当作职田地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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