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案

清同治七年(1868)台湾府打鼓(今高雄)英国传教士强行传教,激起公愤,兵勇和民众群集焚毁英法教堂,毙、伤教徒各一人。时值英商在台湾收购樟脑,私运出口,被地方官吏查获。事发后,英驻华公使一面要求总理衙门派人“查办”,一面派军舰赴台威胁。后英舰侵占安平炮台,杀伤兵勇四十二人,焚毁兵营及火药库。闽浙总督英桂对英屈服,将三名地方官革职;取消台湾官厂的樟脑专卖权,英商可自由平购运销;允许英人在台湾自由贸易和旅行;允许教士在台湾居住和传教;赔偿教堂银三千余元等。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