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

亦称《大唐六典》。书名。旧题唐玄宗撰,实为陆坚、张说、萧嵩、张九龄主编,徐坚、韦述等撰,李林甫修订注释。三十卷。历时十六年,书成于开元二十六年(738),以玄宗所拟治(讳作理)、教、礼、政、刑、事六典为名,准于开元七年(一说二十五年)令文,记唐官制。首列三师、三公、六省,并于尚书省下分叙六部,以象周官之制;以下按现行国家组织编制,依次列内官、宫官、御史台、九寺、五监等中央文职机构,十二卫、监门、千牛二卫、羽林军等中央武职机构,三府、都督、州县、都护等地方机构。皆载其职司、官佐、品秩、职掌及章程、令式等,并以细书注其沿革。全书近三十万字,注文约占三分之一。凡唐初至开元官制建置沿革,周秦至唐以前诸制渊源,均详于此编。为现存最古国家行政组织法规专著,对研究唐国家形态、组织规模、行政职能、官员编制等,均属第一手资料。《通典》、两《唐书》、《唐会要》等均多从中取资。惟叙官比附《周礼》,颇欠妥当,亦有重复、矛盾与错载。书初刊于北宋元丰三年(1080)。现有1973年日本所刊广池千九郎、内田智雄合校宋明诸本,为最佳之本。

唐六典》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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