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權

考試權   
注音 ㄎㄠˇ ㄕˋ ㄑㄩㄢˊ  拼音 kǎo shì quán
由考試院掌理考選官吏的權力,為國父所倡的五權憲法之一,與行政、立法、司法、監察等權並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