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司

收司   

纠发监察。《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司马贞索隐:“收司,谓相纠发也。”《汉书·王温舒传》:“置伯落长,以收司奸。”颜师古注:“置伯及邑落之长,以收捕司察奸人也。”王先谦补注引王引之曰:“收当作牧,牧司,相监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