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劳动

剩余劳动    shèng yú láo dòng

必要劳动”的对称。在一定的(如八小时)劳动时间里超过维持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需要的那部分劳动。原始社会瓦解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在有剥削关系的社会制度下,以不同的形式为剥削阶级无偿占有。如在封建制度下以封建地租形式被封建主占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以剩余价值形式被资本家占有。一切剥削者总是力图压缩必要劳动,增加剩余劳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产品归社会支配,用以扩大再生产和提高劳动者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参见:剩餘勞動
扫描版:「剩余劳动」在《汉语大词典》第2469页 第2卷 725
扫描版:「剩余劳动」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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