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    tè bié tí kuǎn quán

亦称“纸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69年建立的一种记帐单位。是该组织原有的会员国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故称。它是根据成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摊付的基金份额按比例分配的。这种单位,只能用于政府之间的结算,可与黄金、美元一起,作为国际储备,也可向其他会员国换取可以自由兑换的外币,支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但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支付。原与美元等值,含金量为0.888 671克。随着美元的不断贬值,1974年7月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特别提款权与黄金脱钩,改用十六种货币的加权平均数定值,其中美元占的比重为33%。1981年1月1日起,特别提款权又改用美元、联邦德国马克、英镑、法国穏珊腿赵任逯只醣业募尤ㄆ骄ㄖ担渲忻涝?2%,马克占19%,英镑、法国穏伞⑷赵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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