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囚灯

决囚灯    jué qiú dēng

亦作“决囚灯”。南唐 李后主 于佛前燃灯,以其明灭决定罪犯应否判处死刑,故称。 元 韦居安 《梅磵诗话》卷中:“ 曾景建 《金陵百咏·决囚灯》诗云:‘五详三覆始施刑,明灭兰膏岂足凭。可惜当年杀 严续 ,无人为益决囚灯。’序云:‘ 后主 听死囚,然佛灯决之。囚家赂左右窃益膏油,輒得不死。’”


参见:決囚燈
扫描版:「决囚灯」在《汉语大词典》第7474页 第5卷 1019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