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职留任

革职留任    gé zhí liú rèn
1.清时对官吏惩处办法之一。谓免去官职但仍留任所办事。

国语辞典

注音 ㄍㄜˊ ㄓˊ ㄌㄧㄡˊ ㄖㄣˋ  拼音 gé zhí liú rèn
對犯有過失的人員,免其官職,但仍保留其職務,如在一段時間內無過失,則再行復職。
   ▶ 如:「他在工作上犯了一些錯誤,遭上司革職留任。」
参见:革職留任
扫描版:「革职留任」在《汉语大词典》第16985页 第12卷 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