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殿减膳

避殿减膳    bì diàn jiǎn shàn

同“避殿损膳”。 宋 周密 《齐东野语·景定慧星》:“丁丑,避殿减膳,下詔责己,求直言,大赦天下。”《宋史·神宗纪一》:“辛酉,以来岁日食正旦,自己丑避殿减膳,罢朝贺。”《宋史·徽宗纪一》:“壬午,以日当食避殿减膳,降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释之。”


参见:避殿減膳
扫描版:「避殿减膳」在《汉语大词典》第15243页 第10卷 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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