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遗嘱    yí zhǔ

一个人说明他死后如何处理其动产和不动产的书面文件

详细解释

1. 谓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身后各事应如何处理。

《敦煌变文集·前汉刘家太子传》:“ 汉帝 忽是患疾,颇有不安,似当不免,乃遗嘱其太子。” 宋 洪迈 《夷坚志补·张客浮沤》:“ 李 归紿厥妻曰:‘使主病,死於村庙中,临终遗嘱,教你嫁我。’” 秦牧 《长河浪花集·深情注视壁上人……》:“五十年代初, 美国 女作家 艾格妮丝·史沫特莱 在 英国 病逝,遗嘱把骨灰交给 朱总司令 处理。”

2. 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身后各事的话或字据。

《八琼室金石补正·唐慈润寺灵琛灰身塔铭》:“又原存遗嘱,依经□林。”《朱子语类》卷一三○:“ 刘 不畏曰:‘君命死即死,自死奚为?’写遗嘱之类讫,曰:‘今死无难矣!’” 清 昭槤 《啸亭续录·佛典属》:“病革时,呼子孙环列榻前,众以为有遗嘱。” 巴金 《秋》四五:“爹不愿意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地分散,他的遗嘱上就说得明白,无论怎样不可以卖掉房子。”

近反义词

近义词 遗愿 遗言

国语辞典

注音 ㄧˊ ㄓㄨˇ  拼音 yí zhǔ
1. 人在臨終前所遺留的言辭。
   ▶ 如:「國父遺囑」。亦稱為「遺言」。
2. 預先處置身後的事務或財產之文書,單獨表示意思的行為,至死後方發生效力者,稱為「遺囑」。
参见:遺囑
扫描版:「遗嘱」在《汉语大词典》第15194页 第10卷 1227
扫描版:「遗嘱」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5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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