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最

論最   lùn
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 2.衡量;評定。 3.編次。 4.研究。 5.調查。 6.推知。 7.問,考慮。 8.定罪。 9.論告;彈劾。 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 11.敘說;說。 12.言論;輿論。 13.主張;學說;觀點。 14.相貌。 15.憑藉;倚仗。 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 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 18.泛指文章。 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 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 21.姓。
参见:论最
扫描版:「論最」在《汉语大词典》第15652页 第11卷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