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徙珠还

珠徙珠还    zhū xǐ zhū huán

《后汉书·循吏传·孟尝》载 合浦 产珠,宰守采珠无度,珠遂徙邻郡。 孟尝 到官,革除前弊,珠遂还。后因有“珠徙珠还”之说。 明 宋应星 《天工开物·珠》:“凡珠生止有此数,采取太频,则其生不继。经数十年不采,则蚌乃安其身,繁其子孙而广孕宝质。所谓‘珠徙珠还’,此煞定死谱,非真有‘清官’感召也。”参见“合浦珠还”。


参见:珠徙珠還
扫描版:「珠徙珠还」在《汉语大词典》第5617页 第4卷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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