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罪

伏罪    fú zuì

原指受到应有的惩罚;现指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

详细解释

1. 服罪;认罪。

《史记·循吏列传》:“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 宋 叶适 《朝议大夫王公墓志铭》:“ 彭 遂伏罪,一州称明。”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妇不知此事先为所侦,遂惶骇伏罪。”

2. 过去未暴露的罪行。

《汉书·元后传》:“是岁, 新都侯 莽 告 长 伏罪与 红阳侯 立 相连, 长 下狱死, 立 就国。” 颜师古 注:“伏罪谓旧罪阴伏未发者也。”《东观汉记·北海靖王刘兴传》:“县吏 张申 有伏罪, 兴 收 申 案论,郡中震慄。”

近反义词

近义词 认罪 服罪

国语辞典

注音 ㄈㄨˊ ㄗㄨㄟˋ  拼音 fú zuì
相似詞: 認罪
1. 承認自己的罪。
   ▶ 《後漢書.卷三三.馮魴傳》:「汝知悔過伏罪,今一切相赦,聽各反農桑,為令作耳目。」
2. 犯罪處了死刑。
   ▶ 《史記.卷四三.趙世家》:「晉國有法,始亂者死。夫二子已伏罪而安于獨在。」
3. 隱伏未發的罪。
   ▶ 《漢書.卷九八.元后傳》:「是歲,新都侯莽告長伏罪與紅陽侯立相連,長下獄死,立就國,語在長傳。」
扫描版:「伏罪」在《汉语大词典》第1185页 第1卷 1185
扫描版:「伏罪」在《现代汉语词典》第3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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